
2005年12月01日,是我国新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实施一周年的日子。这部法律在第16条明文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、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。”但生活中,这种歧视仍在,压力仍在。为消除乙肝歧视,呼唤公平正义,共建和谐社会,《东方今报》于当天免费刊登了全国第一个“反乙肝歧视”公益广告(右图)。
在这个“反乙肝歧视”公益广告里,两只大手紧紧相握,象征着友爱与关怀,下方写着“消除乙肝歧视,共建和谐社会”及“热烈庆祝新《传染病防治法》非歧视条款生效一周年”等字样。
相关链接:中国第一个乙肝公益广告诞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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